近年来,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努力为各方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聚焦合同签订,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压缩合同资金支付时间,要求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公开,采购人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预付款不低于合同款的40%,让企业在中标后及时吃到“定心丸”,大大提高政府采购评审效率和评标正确率。
聚焦政策扶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肥东县在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过程中,重点关注和支持中小微企业,近年来组织清理纠正了一批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杜绝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保护各方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秩序。2024年3月以来已完成政采项目24个,投标人网上疑问和网上质疑数量明显下降,取得显著成效。
聚焦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信息公开机制,实行采购意向、采购预算、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六公开”,做到公开平台统一、信息全面、监督有效,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采购意向实行“一揽子”集中公开,预算单位于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后,按照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将全年各部门、单位采购意向在“徽采云”集中公开,进一步提高透明度,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截止目前我县已公开采购意向91条,意向公开率达100%。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一并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创新实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事前智能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