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布展EPC
原项目编号:2025ADDGZ00152
原公告日期:2025-05-28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布展EPC答疑2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布展EPC(项目编号:2025ADDGZ00152)答疑如下:
1、考虑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布展epc项目的专业性和特殊性,为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强化教育实践基地展示效果和教育功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应招标人要求,现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2(2)人员业绩修改为:
2.2.2(2) |
商务文件评分标准 |
人员业绩 |
5分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陈列布展类项目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临展类项目除外),每个业绩得5分,最高得5分。 注: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 ☑第一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详细评审”栏“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项目类型、项目经理姓名等)的,应提供第二类任意证明材料或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第二类: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4)其他材料:/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详细评审”栏“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项目类型、项目经理姓名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岗位。 3、本招标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详细评审)数量:1个。 |
2、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6月23日10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6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调整为2025年6月13日17时30分前,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6月30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5年7月10日(具体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3、招标文件、答疑1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S227与团结街交叉口西南方向70米
联系人:钱春梅
联系方式:0551-67611231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
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0551-67758793
2025年06月06日
附件: 招标文件答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