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肥东县桥头集镇华光社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5ADDGZ00209
原公告日期:2025-07-15
肥东县桥头集镇华光社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答疑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肥东县桥头集镇华光社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5ADDGZ00209)答疑如下:
1、 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符合房屋建筑工程范畴。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承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要求。
2、 对于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要求的“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提供“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要求。
3、招标文件第27-28页,业绩证明材料:“(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我公司业绩提供证明材料: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4、我公司提供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符合要求。
5、 招标文件第5页中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问:我单位承建的1000万元的房建改造或装饰项目,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
答:符合要求。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肥东县桥头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龙泉大街1号
联 系 人:张磊 联系方式:0551-67331027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B区四楼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67758761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