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肥东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建设采购
原项目编号:2025ADDHZ00048
原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3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DDHZ00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东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建设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7日
1.潜在投标人理解是不是需要在投标文件提供不低于70%金额的产品为中小企业生产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还是需要提供不低于70%金额的产品的与其他中小企的分包协议。
回复: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合同金额达到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同时分包意向协议中须约定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包的项目内容及分包内容占合同金额比例;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接受分包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相应接受分包方盖章或由供应商盖章,供应商须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接受分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分包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如果承接企业属于中小企业,是否也需要满足这两个条件之一,即投标文件提供分包协议或者所有货物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招标文件所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只能填写货物名称及制造商,所以反映货物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并不能反映承接单位或施工单位的中小企业情况。
回复:本项目为政府采购货物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合同金额达到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即可。
采购文件中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采购人:肥东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龙泉路8号
联系方式:13956971731
名 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0551-67758735
项目联系人:刘岳
电 话:0551-67758735
附件: 更正公告-2.pdf